近日,財政部舉辦政府采購代理機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培訓班。財政部國庫司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主任王瑛在開班儀式上指出,代理機構要充分認識自身面臨的新形勢,認真領會《條例》對其提出的新要求,加強能力建設,追求專業化、差異化的發展方向,做精做優品牌,主動融入政府采購監督管理新機制。
王瑛表示,《條例》對政府采購制度進行了大量創新和完善,對監管部門、采購單位、代理機構和評審專家都提出了更高的貫徹執行要求。作為專業從事政府采購代理工作的代理機構,必須學習好、掌握好、執行好《條例》,切實加強業務能力、提高專業水平。針對代理機構貫徹落實《條例》,王瑛提出三點要求。
第一,充分認識代理機構面臨的新形勢。政府采購代理機構是政府采購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隨著政府采購制度改革的不斷深化,代理機構面臨的總體形勢也發生了新的變化。一是取消資格認定帶來深遠影響。2014年,根據國務院簡政放權、轉變政府職能的工作部署,政府采購法進行了實施以來的首次修訂,取消了代理機構資格認定的行政許可。今后,采購人選擇代理機構不再根據其資格等級,而是綜合考慮其專業水平、信譽狀況和采購能力等評價指標。這不僅意味著代理機構管理從“進入審批”向“寬進嚴管”的轉變,而且預示著代理機構間優勝劣汰的競爭將更加激烈。二是相關改革迅速推進凸顯代理機構能力不足。去年以來,政府購買服務、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等改革工作開始起步并迅速推進。根據改革需要,財政部制定了PPP項目政府采購管理辦法,印發了推進和完善服務項目政府采購的通知,依法創設了競爭性磋商采購方式,對相關采購制度做了進一步完善和創新。但是,從政策執行情況看,代理機構對這些制度辦法的理解運用能力和實際工作需要相比,還有很大差距。同時,取消代理機構資格認定后,一大批具有公共服務或PPP專業背景和能力的咨詢服務機構也對傳統代理機構形成了跨界競爭。三是信息化浪潮席卷各個行業領域。隨著信息技術的急速發展,信息化與各行業領域的融合發展,已經成為不可阻擋的時代潮流。當前形勢下,進一步提高政府采購領域的信息化應用水平,推進電子化采購是大勢所趨、人心所向。但是,在信息化過程中,政府采購原有的管理理念、操作方式、業務流程必將被優化、調整乃至重塑。如何順應信息化發展的潮流和趨勢,找準自己的專業定位,更好地發揮業務專長,是擺在所有代理機構面前的一個重大課題。
第二,認真領會《條例》對代理機構提出的新要求?!稐l例》在完善細化政府采購法相關規定的同時,進一步明晰了政府采購范圍,健全了政府采購機制體制,完善了采購政策,提高了采購透明度,從而對代理機構提出了新的執業要求。一是嚴格依法采購,推進規范執業?!稐l例》是國務院為實施政府采購法發布的第一個綜合性行政法規,進一步明確了政府采購各方當事人的責任、權利、義務和禁止行為,完善了違法責任追究制度,加強了政府采購法的執行力和約束力。代理機構要嚴格按照法律制度規定組織采購活動,加強學習培訓,嚴禁以不正當手段獲取代理業務,與采購人、供應商惡意串通操縱采購活動。二是執行采購政策,服務經濟社會發展。更好地發揮政府采購政策功能,既是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也是提高政府采購工作層次的要求。《條例》對政府采購法的有關規定做了進一步細化完善,明確了政府采購政策的制定權限、政策工具以及扶持目標。代理機構要進一步提高對采購政策的認識,主動協助采購人,通過完善采購需求標準、預留采購份額、價格評審優惠、優先采購等方式,認真執行節能環保、支持中小企業和監獄企業等采購政策。三是強化需求代理,提高專業水平。加強源頭管理和結果管理是實現從程序導向型向結果導向型轉變的必然要求。《條例》對采購人和代理機構在采購需求、評審、合同、履約等各環節的權利義務,以及采購標準、招標文件等內容作了一系列的規定。代理機構要積極做好采購人的參謀助手,認真加強采購需求和履約驗收管理,加強能力建設,追求專業化、差異化的發展方向,做精做優品牌。
第三,主動融入政府采購監督管理新機制。隨著《條例》的實施以及政府采購管理制度改革的推進,財政部正在按照簡政放權、放管結合的原則,積極構建新的政府采購監督管理機制。代理機構應當按照新形勢和新要求,主動適應、主動調整,盡快融入新的監管機制。一是加強內控建設。代理機構要按照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要求和《條例》的相關規定,及時建立相互配合、相互監督和相互制約的內控制度體系,對崗位責任、執業守則、人員培訓、流程控制、定期輪崗、采購文件編制審核、采購檔案管理和廉政管理等方面的制度要求進行明確。二是強化社會監督。各代理機構,要按照相關法規要求,及時進行網上信息登記,并保證信息真實有效。財政部將通過中國政府采購網向全社會公開代理機構的登記信息,從而引入同業監督和社會監督。對于經查實提供虛假材料的代理機構,將列入政府采購代理機構不良行為記錄名單。三是推進行業自律。財政部正在積極加快組建政府采購行業協會,通過建立行政監督和行業自律相結合的管理模式,促進代理機構依法執業和專業發展。各代理機構要積極推動制定行業統一的執業能力評價方法和標準,主動開展執業能力評價,為采購人選擇代理機構提供有效參考,并不斷提升行業形象,促進行業持續健康發展。
王瑛還強調,代理機構要抓好學習、當好參謀、做好宣傳。她表示,代理機構是政府采購工作的一線。代理機構對《條例》的落實和執行情況,在很大程度上影響甚至決定了貫徹落實《條例》的總體情況。希望學員們全心投入,努力把《條例》的各項規定和要求落實到今后的實際工作中,用自己的所學、所思、所得,指導實踐,推動工作。同時,在具體采購活動中,采購代理機構是政府和市場之間的橋梁和紐帶,為了提供更好的政府采購代理服務,充分發揮專業優勢,代理機構應當做好采購單位的參謀和助手,共同配合,保證采購活動規范、順暢、高效。此外,通過此次培訓,學員們不光要自己理解掌握《條例》,回去后還要對單位內部進行培訓講解,當好老師,做好宣傳。
財政部干部教育中心副主任徐向在致開班辭時提出,《條例》的正式施行,進一步促進了政府采購法制化、規范化、透明化,對我國政府采購改革具有里程碑式的意義。為使代理機構能夠準確全面掌握并理解《條例》,財政部新增加了今年的培訓計劃,并由干部教育中心與國庫司聯合舉辦此次培訓班。希望各代理機構代表珍惜機會,遵守培訓紀律,集中精力,認真學習,加強理解,學有所獲,今后能深入理解并貫徹《條例》,把學到的知識運用到實際工作中,共同推動政府采購工作的發展。